案例:
2025年9月25日,执法人员对江苏某技术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,其乙类仓库内,一名员工正使用非防爆叉车进行装卸货作业。经核查,该乙类仓库已明确划入爆炸危险区域2区,而涉事行为违反了《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》(GB 50058-2014)相关规定,属于“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”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。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停用设备,但企业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,最终被依法处以1.5万元罚款。
可能有企业觉得“不就是用了普通叉车吗?这么小题大做么?”,但事实恰恰相反,防爆区使用非防爆工具的隐患,远比想象中更可怕!
爆炸危险区域2区,意味着环境中可能周期性或偶然存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,此时点火源需要被严格管控。而非防爆工具,正是制造点火源的“隐形凶手”,其风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:
1. 产生机械火花引发爆炸:像案例中的非防爆叉车,其发动机、电气线路、制动系统等部件在运行过程中,极易产生静电。静电的能量远超爆炸性气体的点燃能量,一旦接触可燃气体,很可能引发事故。
2. 电气故障触发风险:非防爆工具的电气设备未经过防爆认证,密封性能、绝缘性能等无法满足防爆要求。在爆炸危险区域内,可能出现线路短路、漏电、过热等故障,产生的电火花或高温,同样会点燃爆炸性混合物,引发安全事故。
3. 违规操作引发连锁反应:企业允许非防爆设备进入防爆区作业,本质上也反映出安全管理的漏洞。这种“侥幸心理”会传导至全员操作环节,可能进一步引发其他违规行为,形成“破窗效应”,让防爆区的安全防线彻底失守。
针对此类隐患,企业不能只停留在“罚款整改”的被动层面,更要建立全流程的防控体系,既要彻底纠正现有问题,也要从根源上杜绝隐患再生。具体可落实以下措施:
1. 全面排查清退:对所有爆炸危险区域(包括1区、2区及其他划定危险区域)开展专项排查,清点区域内使用的工具、设备,将非防爆类设备(如普通叉车、非防爆电机、普通电气开关等)全部清退。
2. 配齐防爆装备:按照国家标准,为防爆区域作业配备合格的防爆工具和设备,如防爆叉车,所有装备必须经过防爆认证,且级别和组别不低于所在爆炸性气体环境的要求,确保从硬件上消除点火源风险。
3. 现场警示管控:在防爆区域入口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,注明“严禁非防爆设备进入”“必须使用防爆工具”等要求,同时安排专人加强巡查,杜绝违规操作。
1.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:制定《爆炸危险区域安全管理细则》《防爆设备使用与维护规程》等制度,明确各岗位在防爆区域作业的职责、操作流程、工具管理要求,将“防爆工具使用”纳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,确保有章可循。
2. 强化全员安全培训:组织员工开展专项培训,重点讲解爆炸危险区域的风险特性、非防爆工具的危害、防爆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,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杜绝侥幸心理,筑牢安全意识。
3. 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:定期对防爆区域的设备使用、警示标识、安全防护等情况开展检查,建立隐患排查台账,确保隐患及时发现、彻底整改。
安全重于泰山,警钟必须长鸣!
安全生产治本攻坚,容不得半点敷衍。防爆区使用防爆工具,不是“额外负担”,而是守护生命的“基本底线”;及时消除隐患,不是“合规要求”,而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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